引入第三方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监管效能
日期:2024-05-27
栏目:新闻动态
作者简介:贾建忠,注册安全师、注册消防工程师、一级机电建造师
上海至逸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监管事业部总经理
摘要:
近年来,国内生活垃圾焚烧行业飞速发展,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安全监管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。行业涉及领域广,安全监管难度大。本文分析了焚烧厂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,指出了焚烧厂具有代表性的突出安全风险,提出了引入第三方监管的意义。
安全形式背景
近年来,国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,事故总量、较大事故起数、重特大事故呈下降趋势。但部分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依旧没有得到彻底解决,事故多发、易发,遏制事故发生的举措还需进一步增强。如在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行业,先后发生多起中毒窒息和火灾事故。
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监管重点环节
根据焚烧厂的工艺特点,结合多年监管工作经验,需对焚烧厂以下环节实施重点监管:
(1)垃圾进场、接收及储存设施,包括厂内车辆限速行驶、规范行车路线、防撞防坠落措施、卸料作业人员规范操作、垃圾坑内可燃有毒气体监测等;
(2)焚烧生产线停产检修,包括炉膛清焦、烟道清灰、炉膛浇注料修复等作业;
(3)渗沥液处理,包括气体监测仪运行工况、污水池清淤作业、渗沥液廊道送排风及检维修、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、脱硫塔换料、沼气包监控等;
(4)烟气净化,包括活性碳间防火防爆、活性炭仓温度监测、氨水间防火防爆及氨气监测等;
(5)自动化控制,包括DCS系统、SIS系统、PLC系统的可靠运行,各过程检测仪表(温度、压力、流量、液位)检测、传输、显示正常,各高、低位预(报)警值设置应合理,各联锁保护应投入使用;
(6)辅助燃料,包括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、可燃气的监测及泄漏联锁切断装置、柴油库防火防爆等;
(7)企业安全管理,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、危险作业许可、特种设备管理等。
池口作业风险辨识不到位池口作业风险辨识不到位
企业开展洗烟废水池清淤作业时,人员站在池口作业,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,未实时监测、通风,且池口作业时作业人员不系挂安全带,不落实人员防坠措施。因有限空间内部存在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具有扩散性,清淤作业时,人员站在池口,用高压水冲击池底,由于池中污泥的搅动,溶解其中的硫化氢会向上扩散。通过现场气体检测仪分析发现池口硫化氢浓度高达400ppm,严重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,存在较大中毒窒息风险。因此,当分析污水池内存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时,不论是否进入有限空间,在周边进行作业时,都应纳入有限空间作业,执行审批制度,办理审批手续。
炉膛清灰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
停炉检修期间,施工人员在开展炉膛清灰作业时,存在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使用、作业层脚手板未铺满、作业人员不规范使用安全带、双钩式安全带作单钩式安全带使用、安全带挂钩锈蚀等问题,存在较大坠落风险。炉膛清灰作业环境较复杂,施工场地在炉膛或烟道内,空间有限,光线不足,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悬浮,对人员体能要求较高。由于作业环境不佳,开展清灰作业时,人员容易出现疲劳、烦躁的心理,进而安全意识降低,图省事,不按规定操作。一旦监护不到位,隐患排查不及时,极易发生安全事故。
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
企业应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。检查发现,天然气仪表间安装非防爆气体检测控制器,且气体检测报警信号未传送至24小时有人值守的中控室。天然气仪表间窗户禁闭,风机停运,未保持良好自然、机械通风;天然气调压站未上锁管理,人员随意进出;渗沥液廊道气体检测仪数据失真,硫化氢和甲烷浓度单位混淆,送(排)风机未投入;消防维保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过于笼统,未细化到具体某个消防设施。如现场存在多台排烟风机,报告中只描述排烟风机,未进行编号、分类,未明确相应位置。
生活垃圾焚烧厂涉及领域广,存在风险多,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复杂,对行业主管人员的专业及经验要求比较高。为督促焚烧厂落实、落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,引入第三方专业监管机构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。第三方专业监管机构通过日常巡查、专项(家)检查、旁站监护、数据分析、资料(质)审查、组织例会、督促整改、有限空间可视化监控、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帮扶、利用信息化平台在线检查和研判、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业务交流培训并提供日常技术咨询和指导等措施,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。
完